【教育部】轉知文化部辦理112年度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「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」專案徵件,請惠予公告周知並鼓勵各界團隊踴躍投件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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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文單位: |
教育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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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收發文號: |
111000368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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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文日期 |
中華民國111年10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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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文字號: |
臺教師(一)字第1110102336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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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主旨: |
【教育部】轉知文化部辦理112年度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「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」專案徵件,請惠予公告周知並鼓勵各界團隊踴躍投件,請查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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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 |
一、依據文化部(下稱該部)111年10月17日文交字第11130276451號函辦理。 二、為鼓勵臺灣與亞西及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,該部「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」九(二)「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」,自即日起徵件至111年12月16日(星期五)下午5時止。 三、本案補助要點、相關申請表件及線上申請資訊詳見該部獎補助資訊網(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)。 四、如有相關事宜請洽該部聯絡人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張小姐,電話:02-8512-6734、信箱:A11108@moc.gov.tw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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